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4号)有关安排,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年6月30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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